TPM企業設備管理機構
來源/作者: TPM咨詢服務中心 丨 發布時間:2017-05-12 丨 瀏覽次數:
一、TPM管理培訓公司提出企業設備管理機構的設置原則
設備管理機構的設置原則除注意工業企業管理的一些基本原則(例如機構精干、高效、合理分工又互相協作等)外,由于設備管理內部關系錯綜復雜,為保證機構的高效率,還應注意以下幾條原則:
1.職責和職權的一致性:設備管理系統中各級都有各自的職責范圍,為履行這些職責,相應各級也必須擁有在他們職責范圍內作出決定和取消決定的職權。尤其在不影響全局的前提下,職權越分散,效率越高,下級的積極性也調動得越充分。

設備管理機構流程
2.必要時成立有效的聯合決策機構:例如發生突發故障時,可由企業各部門負責人組成聯合決策機構,共同對突發故障的性質、設備狀況、生產形勢、備件準備、財力等情況進行綜合研究,并作出符合實際的最佳決策。
二、企業設備管理機構機構職能
設備管理機構的職能因行業、企業的不同略有差異,但基本點是相同的。主要有:
(1)組織貫徹國家、上級主管部門有關設備現代管理的法規和決定。
(2)用現代設備管理的理論和方法抓好設備各個階段的管理。
(3)組織編制本企業設備管理規章制度和各項定額。
(4)推廣和應用現代維修新技術。
(5)組織設備管理和維修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
(6)組織各種形式的設備檢查和評級活動。
三、企業設備管理機構領導體制
1.廠(公司)級設備管理領導體制
我國工業企業內廠(公司)級設備管理體制大致有以下幾種情況:
(1)在廠長(或經理)的統一領導下,企業設備系統與生產系統并列管理,分別由設備副廠長(或副經理)與生產副廠長(或副經理)領導各自系統的工作。我國冶金系統的大型企業多采用這種領導體制,瑞典的不少企業也采用此種領導體制。
(2)在廠長(或經理)的統一領導下 生產副廠長(或副經理)領導企業設備系統工作。我國不少合資企業、鄉鎮企業多采用這種領導體制。
(3)企業總工程師領導企業設備系統工作。
2.設備綜合委員會
設備綜合委員會是我國一些企業在推行設備綜合管理過程中逐步建立的機構。它是在廠長(經理)直接領導下,由企業內各業務系統主要負責人參加,主要任務是處理設備工作中重大事項的研究決策和橫向協調。例如:《設備管理條例》的貫徹執行,重大設備的引進或改造,折舊改革的執行,資產的保值和增值等等。我國航空工業部門不少企業建立了設備綜合管理委員會。
3.技術裝備中心(或設備工程公司)
企業的技術裝備中心(或設備工程公司)承擔對企業的設備綜合管理的實施工作。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技術裝備中心(或設備工程公司)一般都逐步發展成為相對獨立、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經濟實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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